刘镇东 湖南日报 2026-03-14 18:53:22
湖南日报3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镇东)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消费权益,防范校外培训预付费纠纷,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家长理性选择、审慎缴费、依法维权。
一、认准合规机构,拒绝无证培训
1.查验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优先选择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白名单”机构。
2.警惕以“加分”“提分”“一对一辅导”“托管自习”“素质拓展”“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等名义开展的无证办学、隐形变异培训。
3.不向无办学许可证机构、个人及“黑名单”机构缴费,不参与相关培训,避免权益受损、维权无门。
二、严守缴费红线,防范资金风险
1.不超期、不超额: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60课时或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用。
2.拒绝诱导消费:警惕“充值赠课”“折扣大课包”“年卡终身卡”“预存优惠”等营销套路,坚决抵制大额预付费。
3.认准合规缴费渠道:请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 / 长沙一码通) 缴费,费用直接进入监管账户,不向个人账户、非监管账户转账。
4.先学后付更安全:鼓励选择“一课一消”“先学后付”模式,从源头降低“退费难、卷款跑路”风险。
三、规范签订合同,留存维权凭证
1.请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签空白合同,不接受口头承诺。
2.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课程内容、时长、收费、退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缴费后及时索要正规票据,妥善保管合同、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宣传页面等全部凭证。
四、主动依法维权,积极参与监督
如发生消费纠纷,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发现机构存在无证办学、超期超额收费、逃避资金监管、虚假宣传、拒不退费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教育、市场监管、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让我们共同守护消费安全,规范校外培训秩序,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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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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