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消费安 津市检察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6-03-14 16:36:1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罗思诗 王紫阳)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屏障,3月13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资料,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网络购物维权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网购遇假如何维权”“外卖食品安全如何投诉”等问题,干警们结合检察职能,耐心细致解答,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理性维权。

活动中,检察干警重点宣传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常见消费陷阱、维权途径及违法经营的法律后果。同时,告知群众如遇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将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决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检察职能的知晓率和消费维权意识。

消费维权不止“3·15”,检察守护始终在路上。下一步,津市市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钱袋子里的安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组稿:马志军

责编: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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