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检察:行刑衔接+公开听证 让案件办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6-03-13 17:31:1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孝宝 欧阳怡郡)312日,衡阳市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等多方参与。

据悉,202511月,梁某某等4人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4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及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情节,遂依法对梁某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刑事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行政责任的豁免,为防止出现“不刑不罚”“罚不当责”的现象,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就该案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不起诉理由,与会人员逐一提出意见、发表看法。经评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非法狩猎需担责,“不诉”不能“了之”,应当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

“刑事不起诉绝不意味着违法‘零成本’。”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依据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及具体情节,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强检察融合履职,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坚持“轻罪不轻视、小案不小办”,做深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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