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3 16:35:3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田雅 )春回大地,万物萌新。在第 48 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怀化市辰溪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田湾镇人民政府,与受邀的人大代表一同走进曾经遭受破坏的涉案林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修复检查监督与普法宣传活动。这既是一次补植复绿的 “回头看”,更是一场生态法治理念的 “向前行”。

龚某某因在田湾镇某林场滥伐林木,被辰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24 年,县检察院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辰溪法院于同年作出民事判决,责令龚某某对其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惩罚从来不是目的,修复生态环境才是最优解。辰溪法院创新推行 “生态审判 + 履行” 机制,构建起从审判、履行到检查监督的全链条闭环,让 “生态欠账” 切实转化为 “绿色财富”。
3 月 11 日上午,辰溪法院联合多单位深入涉案林地,实地察看树苗栽种情况,确保龚某某能够严格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生态修复义务。受邀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对法院协同检察院、林业局、镇政府等多单位联动履职、合力推动生态修复的工作机制给予充分肯定:“这种‘回头看’的监督方式,让司法判决真正落地生根。”
复绿检查监督结束后,辰溪法院干警与县检察院、镇政府工作人员马不停蹄赶往千年古树所在的村落选场村,这个被划入天保林和公益林的村落,存有众多古树,其中一株树龄已超一千三百年,堪称 “绿色活化石”。在古树浓荫下,大家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村民们纷纷表示要当好古树的 “守护人”,让这抹绿色代代相传。
下一步,辰溪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环资审判职能,不断完善 “生态修复 + 履行检查监督 + 法治宣传” 工作模式,加强与政府、检察院等多单位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活动。从涉案林地的补植复绿,到千年古树下的普法课堂,辰溪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司法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成为辰溪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底色。
组稿:周玉意
责编:雷孜研
一审:雷孜研
二审:杜巧巧
三审:戴志杰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