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3 11:38:4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 (通讯员 刘佩琳 杨珺玲)“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是为我们企业解了燃眉之急!”3月10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李某专程将一面锦旗送到郴州市嘉禾县人民法院法官蔡丹手中,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护航企业发展表达诚挚谢意。从立案到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完毕,这起案件仅用时13天,生动诠释了嘉禾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司法速度、力度与温度。

原告李某长期代表其公司向某公司供应货物。在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后,对方却迟迟未支付货款。多次协商无果,李某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将某公司诉至嘉禾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蔡丹深入贯彻落实湖南“企业服务年”活动部署,迅速响应企业司法诉求。原告依法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环节高效联动,执行局快速响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为保障债权人权益筑牢“防火墙”。
然而,法院并未止步于此。在掌握保全主动权后,承办法官秉持善意司法理念,深入被告公司实地走访,核查其经营与信用状况。查明该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履行能力后,法院依法及时解除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债务人正常经营的影响。
“信用评估”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承办法官精准切入,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公司的可靠信用,引导其放下顾虑;另一方面向被告阐释珍惜商业信誉、主动履行义务的长远价值,有效引导双方重建互信,为协商创造有利氛围。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当场付清全部货款,纠纷得以实质性彻底化解。
“从立案到履行完毕只用了13天,法院不仅帮我们拿回了货款,还保住了合作关系,这样的结果我们非常满意。”李某在赠送锦旗时感慨道。
本案是嘉禾法院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积极探索“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提升纠纷实质性化解效能的成功范例。通过内部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创新运用“保全促履、信用筑基、调解化争”三核驱动策略,法院不仅迅速保障了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其资金回笼,也维护了债务企业的良好商誉和持续经营,实现了“护企、纾困、共赢”的综合目标。
近年来,嘉禾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以有形、可感、有效的方式为企业纾困解难,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组稿:王家骏
责编:雷孜研
一审:雷孜研
二审:杜巧巧
三审:戴志杰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