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11 22:12:26
常语嫣 杨兴东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在两会上提出的建议冲上热搜,她建议在官方文件表述中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3月9日,樊芸的建议被国家住建部采纳,《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
从“管理”到“服务”,两字之差,内涵已然不同。
正如樊芸代表所言,“物业首先要有服务意识”。网友的留言更直白:“物业公司是来服务业主的,不是来管理业主的。”一句朴素的话,戳中了多少人的痛点:自家车开不进自家所在的小区、绿化带说改停车场就改、物业收费名目比服务项目还多……这些“槽点”背后,是角色的错位:本该是“管家”的物业,坐上了“主人”的位置。
别小看这次“正名”。民法典早在2021年就设立了“物业服务合同”专章,但作为行政法规的《物业管理条例》仍沿用旧有表述,与上位法存在一定滞后。孔子讲“必也正乎名,名不正则言不顺”。名头不纠正,服务意识就难归位。条例的更名,正是从制度源头、话语体系上为行业正本清源。
改名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关键要看法律如何落地见效:业委会如何真正拥有话语权?物业收支能否透明公开?服务不达标的物业怎么顺畅“挪位”?这些“硬骨头”啃不下来,“服务”二字就仍是空壳。这次不仅是改名,还将同步调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物业管理”类别,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
民生无小事。两字之改,改的是观念,更是民心。让业主真正享有满意的服务,背后是千万业主心声的落地,更预示着一个行业本质的回归。
(作者分别系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本科生;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责编:李焱婕
一审:李焱婕
二审:欧阳金雨
三审:易博文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