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不花冤枉钱!湖南两部门发函规范春季教育收费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09 17:07:32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杨玉圆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规范2026年春季教育收费政策执行的提醒告诫函,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五个严格”要求,重点划出九类严禁触碰的收费“红线”,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

告诫函首先对主体责任提出严格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精准执行现行有效的教育收费政策,按照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据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收费公示方面,告诫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通过官网、办学场所、公示栏、教育App、招生简章、公开媒体、家长群等多种途径,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及单位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杜绝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违规收费问题,两部门明确:严禁学校收取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擅自推广服务或产品;严禁学校补课及相关乱收费行为;严禁学校利用校企合作乱收费;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强制办卡;培训机构应按规定合理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应实行明码标价并公示;不得利用社会竞赛活动收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面,告诫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将已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教辅资料、商业保险、电子学生证、校园卡、平板电脑或教育App、视频课程。

在学生食堂管理方面,告诫函也做出了细致规范。告诫函明确,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强制学生搭餐,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严禁降低学生餐食标准,擅自多收餐费,餐费结余应退未退,在采购管理中乱收费牟利等行为。高等学校食堂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保证学生食堂餐食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食价格,确保价格合理。

两部门表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应强化自律意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将持续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教育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教育收费行为,让教育收费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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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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