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之外的“回家”路

黄素 肖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06 10:05:1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黄素 肖磊

“在我的房子住了这么久,你到底什么时候搬出去?”小叔子一纸诉状,将离婚后住在自己房中的嫂子告上法庭——这起看似简单的返还原物纠纷,背后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纠葛。正当法律程序有序推进之际,办案法官唐军杰却调转方向,走向了村头巷尾、田间地头,一场特殊的调解由此展开。

屋檐下的困局

杨某与丈夫离婚后,因无处可去,一直借住在小叔子的房屋中。同一屋檐下,还住着她的前婆婆,两人长期矛盾不断。最终,小叔子不堪其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凤搬离。

案件经过一、二审之后到了唐军杰法官手中,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案情虽清晰,但简单启动再审程序并判令杨某凤搬离涉案房屋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果一判了之,杨某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她又是抑郁症患者,家庭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唐军杰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此案的关键不在于法律适用,而在于如何解开当事人心结,找到安置杨某凤的现实出路。

一条不寻常的调解路

唐军杰法官在听证审查该案后没有急于结案,而是多次来到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庄。走访中,了解到一个关键信息:杨某凤的前夫在村里还有一处闲置的老宅,是其婚前财产,面积比杨某凤现在居住的房屋面积更大,只是水电不通,居住不便。

这个发现成为调解的突破口,唐军杰法官向领导作了汇报,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当地村支书、镇司法所主任共同参与多管齐下展开调解工作

“法律是硬的,但人心是软的。”通过多次上门沟通、电话联系唐军杰法官与杨某凤前夫坦诚交流:“血脉亲情割不断,即便离婚了,曾经的情分和对孩子共同的责任还在,虽然你俩离婚无缘再在一起生活,但杨某凤仍是你儿女的妈妈,把老房子给她住,以后你儿女回家看望她也能有个落脚之处。”与此同时,村支书从乡邻角度劝说:“让她有个安身之所,各方矛盾才不会越积越深,乡亲们都看着呢

终于,杨某凤前夫被说动了,就在各方逐步达成共识,欲签调解协议时,杨某凤又向法官表露了自己的担忧,若以后老宅改建其能否继续享有居住权?为了让杨某凤放下心结,唐军杰法官“瞄”上了杨某凤的儿子,了解到杨某凤的儿子想要参选村干部,唐军杰法官特意让他一起参与调解过程,并说,你以后是要解决老百姓的矛盾纠纷的,先把解决你家内部矛盾作为第一个考题吧。充分理解母亲面临的困境和担忧,在做好父亲等人工作的基础上,杨某凤的儿子担当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担保,即使房屋以后改建,母亲依然享有永久居住权。最终,小叔子、杨某凤、杨某凤的儿子都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达成了共识。

老宅里的新生

在各方努力下,杨某凤前夫履行了对法院作出的承诺,将老宅腾空,水电接通安装铝合金门窗,并同意其名下的菜地由杨某凤种植。就在农历2025年春节前夕,各方合力将老宅打扫干净,杨某凤终于搬进了这个虽然简朴但属于自己的“家”。

搬进老宅那天,杨某凤给主审法官发了乔迁新居的视频,并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地感谢,视频中的老宅旧貌换新颜,处处洋溢着欢快的气息。而小叔子也及时撤回了再审申请,一场可能升级的矛盾悄然化解。

超越判决的司法温度

“很多基层矛盾看似是法律问题,根源却在人心。”参与调解的唐军杰法官深有感触。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仅是依靠法官前期细致的走访工作,更是依靠村支书、镇司法所主任、杨某凤家人基层干部与群众因为他们扎根基层、熟悉民情,往往能在法律之外找到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

镇司法所主任说:“我们不只是解决一个案件,更是在修复社会关系。不仅杨某凤有房可住,让亲情得以维系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折射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刻转变:从单纯“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从司法裁判到多元共治。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考虑人情伦理,在解决纠纷时统筹考虑当事人实际困难,这种有温度的司法,正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老宅的灯亮了,不仅照亮了一个曾经无处安身的女子的生活,也映照出基层法治工作者们那份超越法律条文的人文关怀。在这条“回家”的路上,法律不再冰冷,而是成为连接人与人之间理解与包容的温暖桥梁。

责编:严万达

一审:郭利

二审:严万达

三审:李寒露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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