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3-05 20:54:48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岳阳市检察院出台《岳阳市检察机关落实“企业服务年”行动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努力为企业营造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法治力量护航岳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措施》共10条,“十条措施”不求大而全,但求精准、务实、管用。《措施》突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服务年”行动重点任务和破解营造法治化营商难点堵点问题,突出惩治与服务并重,找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突出办案与治理融合,坚持把延伸职能履行到位,帮助企业补疏漏、促合法。
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要依法严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类犯罪,依法加大对企业内部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企案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措施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开展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治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等突出问题。要持续深化“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中违法措施的监督纠治,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措施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部署,加强对企业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检察履职,加强“检察服务工作站”建设。法治助力湖南万亿现代石化产业核心基地发展,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优化检察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推进法律监督、司法服务延伸到企业健康发展一线。
来源: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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