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5 09:55:41
2月26日-27日,汝城公安接连查处两起无人机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案件,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汝城开出的首批无人机“黑飞”罚单!
案例一
2月3日18时许,胡某在泉水镇秀溪村使用自己的无人机违规飞行8分钟,飞行真高达到442米。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胡某未经UOM平台申请通过,在适飞空域内超120米飞行,被警方处罚款200元。
案例二
2月8日10时许,何某在井坡镇白云仙景区使用自己的无人机违规飞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何某未经UOM平台申请通过,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被警方处罚款200元。
什么是无人机“黑飞”
无人机“黑飞”泛指未进行实名登记、未取得相应飞行资质、未在批准空域内飞行或未向空管部门报备等违规操作行为。
无人机“黑飞”的危害
1.危及航空安全: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发生碰撞风险,干扰军民飞行任务;
2.泄露国家秘密与侵犯隐私:在敏感区域或私人区域进行非法航拍;
3.扰乱空中交通秩序:在机场周边、航线下方等区域飞行,严重影响民航正常运行;
4.造成地面人身财产损害:无人机失控坠落可能击中行人、车辆或建筑物。
飞行无人机时
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登记、依法飞行、依规操作
杜绝“黑飞”行为!
责编:梁可庭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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