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7 10:18:33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钊 唐敏)近日,邵阳市新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秉持刚柔并济、温情调解的工作方法,成功执结一起跨越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12年,肖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张某借款2万元。后因肖某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欠款长期未能偿还。经诉讼,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肖某应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相应利息。
因肖某未按期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开展财产查控和上门走访,查明肖某年事已高、身患重病且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及可供执行财产,确无履行能力。在走访沟通中,肖某之子小肖主动表示愿意替父履行还款义务,不让年迈多病的父亲背负债务压力。执行法官抓住契机,及时组织双方协商,耐心释法明理、疏导情绪,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申请执行人张某充分体谅肖某的实际困难,也被小肖主动担当、诚信尽责的行为打动,自愿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小肖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这起积压十余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新宁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兼顾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坚持法理情统一,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温情传递社会正能量。
组稿:姜红玉
责编:雷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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