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应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之爱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2-26 11:59:50

谭逖

人都有被尊重的需要。广义地讲,尊重也是爱。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他的“需要层次说”里面,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其中“被尊重的需要”放在第四个层次,是较高层次的需要。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被尊重,即使被告是“老赖”,也需要被尊重。虽然从情感上来说,我们对“老赖”有一种天然的排斥、厌恶甚至鄙视,但在法律对待上,他们应该被尊重。

尊重被告,包括尊重“老赖型”被告,既是法理所在,也是法律要求,也有利于调解。例如一句有温度的称呼,能化解大部分的误解与敌意。法官本可以直呼被告的姓名,具体的调解过程中,直呼被告的姓名,而是亲切地喊被告的名字(两个字),被告会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友好与尊重,就会化解大部分的误解与敌意。

化解了误会与敌意,当事人才信赖法官;取得了当事人信赖,法官的观点才能被接受;法官的观点被接受,调解才能顺利进行;调解顺利进行,调解协议才能最终达成,和谐稳定才能具体实现。

因此,在调解中,法官不能居高临下,以势压人;不能声嘶力竭颐指气使;不能情绪失控,说话难听。

要知道,说话的语气很重要平和是说话的美德,和气是仁者也是智者的表现说话和气才显高贵,说话和气才有魅力。说话和气体现的是素养说话和气表达的是善意。说话和气,吐露的是花朵的芬芳,绽放的是思想的火花,放射的是智慧的光芒,传递的是对对方的尊重,换来的也必然是对方尊重的回报。

总之,对法官而言,在调解过程中,有爱就有好脾气,有爱就有好语气,有爱就有好人气,有爱就有好运气。

平常有人可能说:“某法官运气好,调解成功率高。”事实上,好运气来自好人气,好人气来自好语气,好语气来自脾气,好脾气来自心中有爱,这种爱就是尊重。

法官的职业门槛很高,法官属于世上最具理性的职业群体之一,有理性才能定分止争,才能化高山为流水,化沟壑为桥梁,化干戈为玉帛,化腐朽为神奇。

(作者单位系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责编:雷昕

一审:雷昕

二审:曾金春

三审:杨湛

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