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潭客户端 2026-02-26 09:36:0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郑镱慧子 李浩
近日,为更好地帮扶各类创业群体,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湘潭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在覆盖范围、申报门槛、补贴额度及服务流程上全面优化,让更多创业者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
覆盖范围更广,申报门槛更低
此前,湘潭执行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不同群体设置差异化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申报普通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则需申报专门的大学生创业补贴。
新办法统一整合申报渠道,覆盖范围显著扩大。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四类群体,只要在湘潭市首次登记注册创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均可申请补贴。
经营要求也更加务实。新办法规定,创业主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即可申报,而原政策对社保缴纳时长要求更为严格——非大学生初创企业需为员工缴纳社保满6个月。新办法根据不同群体和企业类型采取灵活核定方式,对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带动就业条件还可适度放宽,让初创企业轻松迈过“门槛”。
在股权要求上,新办法同样展现包容性。原政策要求法定代表人持股不低于30%,新办法调整为不低于20%,进一步降低申报难度。
补贴标准更高,上浮幅度更大
补贴标准的提升是新政最大亮点。原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3000元至1.5万元不等,大学生创业补贴为1万元至1.5万元。新办法则全面上调基础补贴,并引入叠加奖励机制。
基础补贴全面上涨——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获5000元补贴,大学生创办的同类型主体可获1万元;民营企业补贴7000元,大学生创办的民营企业可获1.2万元。仅基础补贴一项,大学生创业者较以往就有明显提升。
叠加奖励力度加大——个体经济带动就业超过2人、民营企业带动就业超过5人的,每多带动1人就业,根据社保缴纳或工资发放情况,可再上浮1500元或1000元。基础补贴和上浮补贴合计,总额最高可达3万元,较原政策1.5万元的上限翻了一番。
以一名毕业两年的大学生创办的民营企业为例:基础补贴1.2万元,若带动6名员工就业并缴纳社保,还可获得超过基础部分(5人)的额外上浮补贴,最终补贴总额远超以往。
申报手续更简,政策服务更实
新政策的申报流程简便高效。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只需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县(市)区人社局提交《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经营及带动就业佐证材料即可。市县人社部门每季度末月集中审核,并做好实地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主体账户,减少中间环节。
此外,新政策在“放水养鱼”的同时注重精准扶持。明确规定申报对象非近1年内通过变更登记成为法定代表人,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初始创业者。对带动就业的认定,既认可规范的社保缴纳,也认可提供稳定工资流水的劳动关系,更贴近小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
据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责编:胡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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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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