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视频 2026-02-25 17:33:1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周彩艳)今日,上海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对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所需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同时,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此外,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上海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公积金政策方面,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5%;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1套住房、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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