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苏仙区法院强制执行重拳治“赖” 岁末攻坚暖民心

    2026-02-16 14:45:1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晶)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等重点领域案件,扎实开展“重拳治赖、岁末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推动一批积案、难案“破冰”执结,切实把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在申请执行人何某小、何某凤与被执行人刘某、梁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刘某、梁某需向两位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共计30万余元。执行员找到刘某后,其以无还款能力为由,仅同意先支付5万元。双方就首期还款金额僵持不下,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拘留5日后,刘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其妻子梁某也主动联系法院,积极筹措资金,凑齐10万元执行款。在执行干警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新的执行调解协议,梁某当场分别向何某小、何某凤支付6万元、4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该案取得阶段性办理成效。

在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合同纠纷案中,张某拖欠李某8100元,判决后仍拒不履行。执行立案后,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查询财产线索,未发现财产。张某常年在外务工,执行员多次电话联系,均未取得效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春节临近,执行员得知其返家后,将其找到,耐心释法明理,但张某仍心存侥幸,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本以为拖着不还也没事,没想到法院动真格!”眼见执行员依法出具拘留决定书,准备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拘留前体检时,张某彻底慌了神,当即联系李某协商,结清了拖欠多年的款项,案件顺利执毕。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侯某、曾某等四人共同拖欠申请执行人段某货款及利息共计293万余元。2023年,双方曾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侯某等四人仅支付133万余元,剩余欠款迟迟未付。近期,执行员得到财产线索,第一时间赶赴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依法冻结了侯某、曾某两人在某公司的股权。股权被冻结后,侯某、曾某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影响,主动联系,表达了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在法院组织下,双方再次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段某主动放弃部分执行款,同意侯某、曾某自行处置被冻结股权,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拖欠执行款。2月11日,160万元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圆满执结。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累计拘传被执行人25人,拘留10人,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执结各类案件92件,执行到位案款1535.62万元。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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