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潭客户端 2026-02-15 08:14:3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5日讯(李涛 肖云龙 谢晓燕)十年前的一场车祸,让一个家庭失去了支柱;十年间,一纸判决迟迟未能兑现。今年春节前夕,在湘潭法院系统推行的“交叉执行”新机制推动下,这起沉积已久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终于在湘乡法院执行法官的现场调解下圆满解决——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8.5万元。
2014年8月,湘潭市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2015年作出判决,判令车主李某某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另行赔偿受害人家属左先生、欧女士等4人共计13.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但李某某始终未支付应承担的赔偿部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原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且其本人行踪不定。尽管其具备一定履行能力,但赔偿事宜被长期拖延,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成为一起长期未结的积案。申请执行人左先生等人在承受失去亲人之痛的同时,也陷入了赔偿款长期落空的无奈中。
为打破执行僵局,湘潭法院系统启动了“交叉执行”工作机制,将该案移送至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户籍地法院——湘乡法院执行。
湘乡法院执行局承接此案后,借助属地法院的地缘优势,执行团队通过走访被执行人所在村组、动员社会关系网络、强化司法威慑等多种方式,对其形成了有力的督促环境。执行法官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左先生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到法院执行局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首先严肃向李某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强制后果与信用惩戒风险,攻破其拖延观望的侥幸心理,同时充分听取李某某关于自身经济状况的陈述。面对申请执行人,法官则耐心疏导情绪,说明推动案件实际执行的难点与法院的努力,引导双方从“对抗”走向“对话”。
经过数小时情、理、法交融的现场沟通与协调,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左先生同意将剩余赔偿金额缩减至8.5万元;被执行人李某某承诺一次性付清。
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场通过法院转账方式,将8.5万元案款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纠缠十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积案,在“交叉执行”机制的推动和法官现场高效、温情的调解下,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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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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