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2 11:55:10
据湖南省商务厅1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湘菜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46号,简称“湘菜十条”),今天省商务厅下发通知,启动对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项目进行摸底统计。本次摸底将作为后续项目申报、评审及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湘菜文化书(典)籍出版。对单本或成套湘菜文化书(典)籍,根据发行量、内容质量及社会影响力分档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湘菜标准制修订。对牵头制定地方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补;牵头修订地方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补。对牵头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补;牵头修订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补。
(三)支持湘菜餐饮企业连锁化、集团化经营。对2025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或2亿元的湘菜餐饮企业,综合考虑其就业贡献、营收增长等情况给予分档激励。
(四)支持湘菜餐饮企业首次纳统。对首次纳统的限额以上湘菜餐饮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补。
(五)支持湘菜餐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对连续在库3年以上的限上湘菜餐饮企业,按经营性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本项补助与《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六)支持湘菜餐饮企业开展数智化改造升级、燃气安全和油烟污染治理。对2025年营收增速超过全省行业平均水平、且对本省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按单店投入的30%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补助最高30万元。
(七)支持打造餐饮消费集聚区与特色美食街区。支持市州依托现有餐饮老街、老旧街区和待有机更新厂区等实施微改造,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烟火气息和较强引流能力的餐饮消费集聚区和特色地标美食街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单个市州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
(八)支持举办特色美食餐饮促消费活动。对市州、县(市、区)政府部门在2026年主办的特色美食餐饮促消费活动,按单场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每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市州年度累计补助最高200万元。
(九)支持餐饮企业参评知名餐饮榜单。对首次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星级或钻级榜单的门店,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补。
(十)支持湘菜校企“订单式”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湘菜企业与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共建健康湘菜研发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员工培训基地等,对校企“订单式”项目的人才培养成本,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十一)支持创作“减盐减油新湘菜”题材影视、纪录片、综艺节目和微短剧。单个项目综合内容质量与传播效果按成本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十二)支持网红达人宣传推广湘菜。对创作者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高质量湘菜主题短视频,单条视频综合内容质量和粉丝量、转发量、点赞量、点击率等传播效果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补,同一主体年度累计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三)支持湘菜餐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对在国外及港澳地区设立的首家门店,按装修、场地租赁和设施设备等投入的30%给予每家门店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十四)其他符合“湘菜十条”政策支持方向的项目。
二、项目时间要求
项目完成或预计完成时间应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6月期间。
三、报送流程与要求
请有意向的会员企业仔细阅读上述支持方向,并填写《〈关于支持湘菜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支持项目摸底统计表》(见附件),于2026年3月3日(星期二)17:00前,将统计表的可编辑电子版EXCEL格式)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格式)报送至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后续如有补充,请及时报送。具体联系方式及报送要求请咨询当地商务部门。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仅为摸底统计,非正式申报。正式申报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后续联合印发的申报指南为准,具体条件、材料、程序均以正式通知为准。
2.请提前准备佐证材料(如审计报告、证明文件、合同发票、影像资料等),周期较长的材料请尽早着手。
3.本政策奖补与我省其他同类政策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责编: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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