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2-06 16:38:2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6日讯(通讯员 王若兰)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涉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为充分保障残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承办法官邀请特殊教育学校手语翻译老师参与庭审,为听力、语言障碍的双方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游某与刘某均系聋哑人,二人系自由恋爱并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好,共同生育一子一女。后因双方存在误会,且缺乏沟通,二人频繁因琐事发生争吵,游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向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寻求帮助,并请来手语老师协助庭审沟通。开庭前,承办法官、手语翻译老师提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仔细了解案件详情。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放缓庭审速度,控制庭审节奏,耐心等待双方当事人与手语翻译老师进行交流。承办法官每提出一个问题,手语老师便以规范的手语动作向当事人传达,让当事人“听”的明白;而当事人回应时,手语老师又同步将手语转化为口语,让当事人“说”的清楚。手语翻译老师的参与让整个庭审顺畅推进。
此次庭审不仅是岳阳县法院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的生动实践,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彰显司法对特殊群体的关怀的体现。下一步,岳阳县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细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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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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