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是意外?三人合谋骗保获刑

  新湘潭客户端   2026-01-30 08:30:0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30日讯(赵明 庞静漪)因未给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工人不慎受伤后,湘乡市某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同事竟动了骗医保基金的歪主意,将工伤伪装成意外事故骗取医保金。1月29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透露,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这起诈骗案,三名被告人均已获刑。

2023年2月,老张在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施工项目承包人吴某并未为老张缴纳工伤保险。面对伤情严重医疗费高昂的情况,负责招聘及施工事宜的李某与工人石某商议后,劝吴某假装老张遭遇意外骗取医保基金。

征得吴某同意后,石某负责全盘操作,他伪造一份《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向医保部门隐瞒老张受工伤的关键事实,谎称为普通意外。在这份虚假承诺的加持下,他们成功骗取了9.2万元的医保基金,这笔钱款后续被用于支付老张的工伤赔偿。2025年9月案发后,吴某等三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全额退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认定案件性质与各被告人责任。检察官还询问相关证人、审查医院出具的事件说明、湘乡市医保局调查材料,认定老张受伤系工伤的事实,进一步印证承诺书内容造假。检察官认为,吴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综合三人供述查明,他们具有共同故意,并分别实施决策、策划、操作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以主犯论处。

鉴于三人有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建议分别判处吴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近日对三人作出有罪判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而引发的衍生犯罪。案件暴露的问题引人深思。检察官提醒,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律设定的刚性责任,也是企业安全运营的“压舱石”。任何试图通过伪造文书、骗取医保基金来转嫁自身责任的行为,最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与信誉的崩塌。而劳动工作者,在上岗前,请主动确认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这是对自身权益的基本守护。倘若不幸发生工伤,务必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寻求救济。此外,检察机关倡导全社会共同筑牢基金安全防线,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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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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