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姐帮帮帮|购房贷款失败退首付遇阻 记者调解后开发商承诺3月份退款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24 13:00:28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龚雅丽 通讯员 覃心怡

“开发商之前承诺会按合同退款,也不会扣取我们任何费用,但现在不仅钱没退,还要我们把购房认购书、发票等所有原件交上去,连张收据都不给开。”近日,长沙市望城区邓先生夫妇向湖南日报反映,他们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贷款,与湖南蜀溪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蜀溪春房产”)协商解除门面购房合同后,但73万余元首付款却迟迟未退回。

据邓先生介绍,2021年11月28日,他们认购了湘江新区丁字镇嘉宇北部湾S2栋的3个门面,并预交了相应定金。因是按揭购买,相关具体事项均由销售顾问经办,在确定可办理按揭手续之后,分别在2022年11月24日支付50%的首付款,总计738832元。然而在办理贷款环节,因个人征信问题,导致贷款申请未获通过,其间他们多次催促退款,但开发商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直至2025年9月9日,开发商才配合办理商品房网签撤销手续,并在当日出具了盖有公司公章的《承诺书》,明确承诺依据退房协议及时返还原支付款项,不得因退房事项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本以为退款事宜尘埃落定,邓先生夫妇却再次陷入等待:开发商未明确具体退款时间,仅告知退款需等待半年左右,同时要求上交购房认购书、付款发票等全部原始凭证,但拒绝出具加盖了公章的收据。

“之前就因退款多次和开发商沟通,信任度已经很低了。如果把所有原始凭证交出去,对方又不开正式收据,后续一旦发生纠纷,我们手里就没有任何维权依据了。”邓先生气愤地表示,开发商此前曾承诺尽快退款且不扣取任何费用,如今出尔反尔,让他难以放心。

1月22日,记者来到蜀溪春房产核实情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尽最大诚意处理邓先生的退款问题,原本需扣除的20%违约金也已予以免除,而要求交回相关购房原件再走退款流程,是公司规定,也是办理此类退款手续的必要前提。“开具盖章收据也需要走公司内部流程,但他们一直不愿配合提交原件。我们也想早日办结退款,希望邓先生能理解。”上述负责人说。

了解双方核心分歧后,记者现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邓先生先提交购房相关凭证复印件,供开发商走完盖章收据的内部流程;出具盖章收据后,邓先生再提交全部原始凭证,再正式启动退款流程。该负责人当场表示,将尽快推进各项流程,预计2026年3月将首付款足额退至邓先生的原付款账户。

记者将持续关注该退款事宜的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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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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