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态环境 2026-01-24 12:38:17
近年来,湖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1起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办案的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提出表扬。
湖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某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违规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案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29日及30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性检查时发现,湖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浸出渣、焙烧烟气处理渣(石膏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湖南某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未对受托方的资质予以核实,受托方湖南某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规范处置,而是将浸出渣、焙烧烟气处理渣(石膏渣)倾倒、堆放于某建筑垃圾填埋场。
查处情况
(一)湖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二款之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4万元。
(二)湖南某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之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35.9545万元。该公司积极履行全部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在执法人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立即开展整改,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经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开展法制审核和案件集体讨论后,决定对该公司从轻处罚,处以罚款29.9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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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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