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22 17:40:18
同桌喝酒出事,没人劝酒,同饮者要担责吗?某高院最新判例,给出了答案!
刘大哥收工后连赶两场酒局,全程没人逼他喝,他自己喝尽兴了,结果急性酒精中毒离世。家属把7个一起喝酒的全告了,索赔50多万元!
肯定有人喊冤:“没劝酒凭啥告我?”别急,法院判决来了!
刘大哥自己是成年人,知道喝酒伤身还猛喝,负主要责任;但喊他去第二场酒局的曾某,被判担责5%,赔偿2万余元!另外6个人不用担责。
差别到底在哪?核心就两个字:义务!
曾某是酒局邀约人,没提醒刘大哥“少喝点别过量”,也没在他喝多后送医、联系家属,该做的没做,就得掏钱;而另外6人,中途有劝过刘大哥少喝,提醒他别开车,还帮忙联系了家人,该尽的责任都尽到了,所以不用赔!
划重点!别以为“不劝酒就没事”,一起喝酒就默认要扛“安全责任”:
看到别人猛喝,别光看热闹,说句“少喝点,身体扛不住”,这不是多管闲事,是必须做的;有人喝到断片、昏迷,别傻等“睡一觉就好”,赶紧送医院、喊家属,不管不顾就得担责;知道对方要开车,还让他喝、不阻拦,那更是往火坑里跳!
有人问:朋友喝多非要走,拦了没拦住,出事要担责吗?答案是:你反复劝、还试着拉他,尽到力了,一般不用赔;但眼睁睁看着醉汉独自离开,啥也不做,大概率要跟着倒霉!
金燕之谈:酒局是用来联络感情的,不是用来“埋雷”的!不劝酒不代表无责,尽义务才是护身符;多一句提醒,少一份危险;多一次救助,少一场纠纷;酒局从不是免责局,安全底线绝不能破!成年人得对自己身体负责,别把“能喝”当能耐;一起喝酒的,别把“不关我事”当借口。刘大哥的悲剧太让人惋惜,给所有人敲了警钟:同桌饮酒,安全同责!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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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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