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新考题”:百万粉丝账号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21 16:31:14

现在离婚卷到啥程度?房要分、车要分,连手机里的自媒体账号都得拿出来“掰头”!今天咱就唠个热搜级案例!

最近湘阴法院判了个大瓜2018年艾某和段某喜结连理,婚后段某直接解锁“流量密码”,用自己身份证注册账号搞直播,没几年就狂揽百万粉丝,带货、广告接到手软,赚得盆满钵满!可2024年感情“翻车”要离婚,重头戏来了,这百万粉丝账号,到底算“私人资产”还是“夫妻共有”?

艾某不服:“婚内搞的号,赚的钱都是夫妻共的,必须分!”段某委屈:“账号是我实名注册,熬夜写脚本、直播熬成熊猫眼,粉丝认的是我的脸、我的梗,凭啥分?”

这波拉扯谁占理?法院放大招:先找专业机构评估,这账号居然真的值百万余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撑腰: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这账号是婚内注册、能变现的“流量印钞机”,妥妥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不行!

但重点来了!账号不是沙发电视,能劈成两半分?粉丝认的是主播本人的“人设和才华”,自带强人身属性,硬分纯属“断人饭碗”!所以法院最终判决:账号归段某继续运营,毕竟“谁养的号归谁”;但40%的账号价值得给艾某补偿,毕竟“婚内收益共享”!

金燕之谈:虚拟空间有收益,法律保护不缺位!你的账号是“饭碗”也是“家产”,婚姻里的流量收益,法律早给你护好了!婚内注册的自媒体账号,只要有粉丝、能变现,就不是“私人玩具”,是能分割的“虚拟不动产”!账号带人身属性,不能硬拆,但价值必须算明白!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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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施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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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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