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规则需要惩恶扬善

魏奕佳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20 21:18:01

魏奕佳

当虚拟商品交易中“付款-到账-退款”的操作链被恶意利用,当半年225次仅退款、AI伪造瑕疵图等欺诈手段层出不穷,电商平台的退款机制开始偏离初衷,沦为部分人“空手套白狼”的工具。

恶意“仅退款”乱象,开始演变成全品类的诚信危机。从用AI生成假图伪造商品瑕疵,到调换面单骗取高价商品,欺诈手段不断升级,涉案金额也水涨船高。其实,法律早已给出明确答案:“退款不退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信原则,构成不当得利,买家需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现实中,小商家维权成本高、平台申诉渠道不畅,让不少恶意买家有恃无恐,形成“欺诈低成本、维权高门槛”的畸形生态。

部分人认为“仅退款”能倒逼商家提升服务质量,但这一逻辑的前提是“正当维权”,而非滥用规则的恶意薅羊毛。当小商家遭遇恶意“仅退款”,500元损失奔波申诉时,当诚信经营的商家被反复欺诈被迫闭店时,平台规则便不再是公平的天平,而成了倾斜的“保护伞”。

堵住漏洞,既需要平台主动担责,更需要规则精准发力。虚拟商品与实物商品的交易逻辑本就不同,平台不能用一套标准包打天下。对于话费、游戏点券等无法退货的虚拟商品,应增设“到账延迟退款”机制或强制买家上传未到账凭证;对于高单价、高风险交易,应取消自动退款,改为人工审核核实物证。

商家的维权之路也需更多支撑。平台应优化申诉渠道,认可充值记录、系统凭证等有效证据,降低商家维权成本;监管部门应运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恶意维权行为,形成执法合力。而消费者也需树立理性维权意识,明白正当维权与恶意欺诈的边界,共同守护市场生态。

电商经济的持续发展,不是牺牲一方利益成全另一方,而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基础上的良性循环。“仅退款”规则的优化,不是否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而是让规则回归“惩恶扬善”的本质,既让正当维权者高效获赔,也让恶意欺诈者无机可乘。这样,商家才能安心经营,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市场诚信土壤才能孕育出更健康的电商生态。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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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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