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20 11:05:27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怀化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怀化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鹤城主城区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举报一起,奖励1000-3000元。
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10-49箱,奖励200元;50-199箱,奖励500元;200箱以上,奖励1000元。
同时,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公安部门核实后,提出奖励建议,由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情况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员100元至300元。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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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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