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丨解密两串方程式,既治了已病,也治了未病

黄卫红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20 10:09:56

■黄卫红

卷宗摆在面前,窗外正下着令人深感湿冷的冬雨。雨水顺着玻璃窗蜿蜒而下,像极了案件当事人之间纠缠不清的矛盾。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距离开庭还有十五分钟的时候,我把卷宗摊开再熟悉一下案情。

林某有一猪场,李某与林某签订了猪场租赁协议,约定由林某提供合格的养猪场地,李某支付租金。李某又与某畜牧公司签订生猪代养回购协议,约定由某畜牧公司提供猪苗,待长成后,由某畜牧公司回购,并在合同上载明了生猪回购款支付到李某开设的以案涉猪场为户名的银行账户中。

但后续林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养猪场地及设备,因此李某最终未实际承租猪场,故向畜牧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将猪场的银行账户转到林某名下。后续,林某找来周某,由周某承租案涉养猪场,为畜牧公司代养生猪,生猪出栏后,由畜牧公司回购。

周某承租后,对养猪场进行了装修建设。周某以养猪场的名义从畜牧公司订取猪苗进行生猪养殖,生猪达到出栏条件后,畜牧公司对周某养的生猪进行回购。经结算,畜牧公司将生猪回购款34万余元打入林某账户内。林某未将生猪回购款支付给周某。后周某未再继续租赁猪场,多年催生猪回购款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返还回购款。一审支持周某诉请,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周某欠付其养猪场租金,应该折抵生猪回购款。

案情在头脑里打转,我仿佛闻到了猪场的气味,那是混合了饲料、牲畜和汗水的气味,是老百姓谋求生计的独特气息。这生猪回购款是周某一家的生计和孩子的学费,而林某二审上诉主张的租金,又何尝不是林某一家的生计和孩子的学费。

我想起分管领导郑江云副院长常说的话:“法官不能只会判案,更要会‘看病’。看出病症的根源,看出不治将恐深的隐患。”

货款,这是‘已病’,得治;租金,这是‘未病’,得预防。一审林某未主张养猪场租金,二审不能直接判决,这案子得调,不然后续又多一个租金纠纷,增加当事人诉累。

“那两串方程式,或许是突破口……”我正思考着调解方案。

“黄法官,你快来,双方当事人要打起来了。”书记员打来电话,声音急促。

来不及细思,我带上卷宗快步跑向审判庭。

“你这是不劳而获,昧了我起早贪黑养猪的血汗钱,你心太黑了……”周某攥紧拳头,手指关节捏得发白。

“你个老赖,赖着租金不给我,你不仁我不义,自古天经地义……”林某理直气壮,透着狡黠与固执。

双方当事人掀起骂战,此起彼伏,吵得不可开交,肢体冲突也一触即发。

“别冲动,大家都理智一点。”我扯着嗓子喊,但双方只顾自己吵。

“要是你们吵得清,就不会到法院来了。要是继续吵,这庭暂时不开了!”我再次提高分贝大声喊道。

当事人双方总算安静了下来。经过一番庭询,事实已清楚,我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双方都赌气地说,不调,官司要打到最高院为止。

“当时你的养猪场杂草丛生,破破烂烂,李某才不愿意租你的。是我给你收拾了烂摊子,你还要点脸不?还我卖猪的钱!”周某理直气壮。

“当年你说两个孩子上学开销大,想做点生意,没有路子,我把这保赚不亏的营生让给了你,这份情,你认不认?认就给租金!”林某也是一肚子火。

“当年,若是没有这一场矛盾,可能周某还在养猪赚钱,林某也还能收取租金,这是双赢啊。所以,要以和为贵。我给你们调解,日后你们还是好兄弟。”我劝说着。

“不调,他太欺负人了!当年说好我投入猪场装修以及添置设备的钱抵租金的,他赖账。”

“无稽之谈!你自己经营猪场,猪场的开销与我何干,是你自己的成本。”

……

双方又开始争论不休,空气里弥漫着敌意,任我怎么说,双方都不肯停下来。

“我听你们说了这么多,我也听明白了,现在是不是也听我说两句?”我敲了敲法槌,总算让他们安静了片刻,让我插进了话。

可双方均认为调解就是拉偏架,对我的劝解很是抵触。

“听我说完,你们再下结论也不迟。”我果断地说,不给他们反驳的机会。

首先,先不说这个摊子烂不烂,但如果当年周某没有接下这个摊子,林某无法向李某交付合格的猪场,那李某无法向畜牧公司交付合格的生猪,畜牧公司向李某索要违约金,李某自然会向林某索要违约金,多米诺骨牌效应下,没有赢家。其次,林某与周某原本是好兄弟,林某需要一个人出来支棱起这个摊子,周某亦需要一个让孩子不再留守、让自己在家门口也能赚钱的机会,双方一拍即合,这是情。周某信任林某,倾其积蓄进行装修增添设备,解了林某燃眉之急,这是义。再次,双方虽然没有书面租赁合同,但以实际行为形成了事实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周某是实际养猪人,林某应该返还生猪回购款;林某是猪场出租人,周某应支付租金,这是诚。最后,林某在一审没有主张租金,二审不能直接判决,那当事人还有一场租金纠纷的诉讼,但二审可以一并调解,这样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这是东方解纷智慧。

我把理掰开了说,当事人双方略有所动,情绪缓和了许多。

“法官,理是这么个理,可我前期投入到猪场的装修、款、设备款说好是折抵租金的,我不需要再支付租金了。”周某说。

“口说无凭,你倒是拿出证据来啊。再说了,你自己经营猪场,哪有要房东给你出装修费和出设备的道理?”林某说。

“当初就是太相信你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做人能不能讲点信用?”

双方又开始争吵,语气中夹杂着焦虑和愤怒,那是生计被悬在半空中特有的不安。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们双方都看看这份证据。”我不慌不忙把卷宗翻出来给他们看。

一份手写清单上记载了装修款、设备款各种数额,合计起来有10万余元,还有两串未列名目的方程式。

“可我并没有在上面签字,这份清单跟我没关系。”林某说这话的时候低着头,显然底气不足。

“那这上面签字的刘某和你是什么关系?”我问林某。

“我的一个雇工,不能代表我。”林某紧张地站了起来。

“那是他老婆,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周某说。

“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追问林某。

“我女朋友。”林某的眼神藏着心虚。

首先,林某和刘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没有林某授权,刘某不太可能签字,也正是这种关系,周某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刘某的代签行为。其次,林某与李某的租赁合同,虽然只简单约定了租金按每一头生猪110元计算,没有约定猪场的装修款和设备款由谁出,但正是因为林某没有交付合格的养猪场,李某才弃租的,可见猪场装修和设备应由林某负责。后来周某接手承租并投入装修和设备,周某称投入的装修款和设备款折抵租金应为事实。

“以上是我给你们分析的,你们认不认可?”我再次将事实进一步掰开给当事人看。

随后,双方都接受调解,只是对金额双方又有争议。

该份手写清单上有一串计算方程式,虽然没有注明是什么名目什么款项,但从周某养殖生猪的数量以及一头生猪110元租金的金额来看,该方程式计算出来的金额就是总的租金。还有一串方程式照样是没有注明什么名目什么款项,但正好是生猪回购款金额减去总租金金额再加上装修款和设备款金额后核算的金额,这应该就是扣除租金后林某应返还周某的生猪回购款金额。

我拿出证据说话,让当事人没有了狡辩的理由。

“所以,双方的经济往来是有最终结算的,不是一笔糊涂账,只是你们结算太过随意,就是两串方程式,没有列明名目,但现在名目也给你们理清了。你们若信我,我就把你们这两个纠纷一并调解了,握手言和,日后你们还是好兄弟。”我胜券在握地说道。

“法官,你还真不是拉偏架啊,你这耐心,我都要被你说服了。”周某笑着说道。

“法官,看来你是真心为我们解决问题的,我信你,你说还周某多少就多少。”林某放下了针尖对麦芒的争执。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争吵、拉锯、争执、妥协,最终双方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

“你那个猪场,明年再租给我,租金便宜点。”

“行,咱们兄弟好说。”

双方当事人笑着离开了审判庭。

“下次,记得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变更银行账户。”我望着他们的背影大声地提醒着。

窗外,雨已停,天也已黑,但却别有一番安宁。

法律是刚性的尺子,能量出是非曲直;调解是柔性的智慧,能缝补破裂的关系,能预防未发的争端。当法与情交融,当判决的决断力与调解的愈合力相辅相成,司法便有了温度。这,便是东方智慧在当代司法中的绵长回响——既治已出现的症结,也防未发生的疾患,在每一个个案中滋养着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严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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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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