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文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周倜   湖南日报   2026-01-19 20:23:22

湖南日报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倜)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 我省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有序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逐步实现政策规范统一、基金调剂平衡、分级管理有力、三医协同发展、服务优质便捷等工作作出部署,有效期5年。

《实施方案》统一了参保缴费标准。全省要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口径、缴费基准值和缴费费率。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含大病保险费、生育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手续,并在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含大病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在均衡待遇保障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统一全省住院和门诊报销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合理确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差距。优化门诊保障制度,统一门诊慢特病政策,提升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政策效能。

此外,要统一规范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统一异地就医政策,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标准,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转诊报销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针对提升医保购买效能,《实施方案》指出,统一全省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管理,统一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要完善“双通道”药品管理制度,优化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制剂、民族药、中药饮片医保支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区域总额预算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支付改革范围,完善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在集采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由省级层面统一组织开展地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货款实施范围。全面对接和落地国家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逐步规范全省医疗服务价格。

《实施方案》指出,全省要协调推进省级统筹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适应省级统筹需要,强化对医疗资源配置的政策引导和约束,完善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有序就医。此外,将加快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针对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强化基金预算管理、筑牢基金监管防线、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强化分级管理、强化部门协同等方面,《实施方案》均作出部署。

针对统筹工作的 “路线图”,《实施方案》指出,2026年底前,市州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统一全省主要医保政策。健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配套管理制度,完善基金运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2027年,启动实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先启动职工医保省级统筹,2028年底前启动居民医保省级统筹;到2029年,我省要基本实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确保政策更加规范,基金更加安全,群众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责编:李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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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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