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湖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省内缴费年限提升至13年

李典   潇湘晨报   2026-01-19 19:44:58

湖南省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确认的实际缴费年限要求迎来新调整。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6号)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起,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时,参保人在省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3年。

请留意这几个关键时间节点参保人养老退休时间在2026年1月及以后的,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3年执行。

参保人养老退休时间为2025年12月及以前的,在2026年1月20日前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的,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2年执行。

自2026年1月20日起,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效验,省内实际缴费不少于13年。

2025年6月,湖南省医保局在一则答复中,明确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本办法施行后(2023年1月1日起),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也就是说,本省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在2028年要达到不低于15年。

职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本省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确认手续;

达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要求。

缴费年限不足如何补缴用人单位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以用人单位缴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为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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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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