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玛次仁 2026-01-19 16:44:2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卓玛次仁 )“真是太感谢检察官了!要不是你们伸出援手,我们这个家早就垮了……”近日,在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的回访中,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刘某元的儿子刘小某紧紧握着干警的手,眼含热泪地说道。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敏锐发现一条司法救助线索。来访群众反映,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刘某元因事故致重伤二级,已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因拖欠医院3万元后续治疗费被停药,现处于痴呆状态,丧失生活能力。其妻子为四级肢体残疾人,家庭仅依靠在县城务工子女的微薄收入艰难维持,生活极度困难。案发后,肇事方未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掌握线索后,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办案人员立即前往市中心医院调取刘某元病历资料,核实伤情、治疗费用及欠费情况;深入其所在村委会,详细了解刘某元家庭经济状况、成员残疾情况及生活来源。经全面走访、细致核查,确认刘某元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基于详实的调查材料,祁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向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情和刘某元家庭的特殊困难,争取上级支持。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最终为刘某元审批发放司法救助金4.9万元,有效缓解了其燃眉之急,为其后续可能的治疗和生活保障提供了支持。
发放救助金的同时,办案人员并未止步于经济救助。他们主动上门,耐心与刘某元家属沟通交流。一方面,认真倾听家属诉求,安抚其因事故和困境产生的焦虑、不满情绪;另一方面,结合案情,深入浅出地进行释法说理,详细说明案件处理进展、法律规定及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
通过及时有效的经济救助和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刘某元家属深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和为民解忧的诚意。最终,他们表示理解与认可,自愿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确保潜在的信访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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