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意见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科教新报   2026-01-19 13:40:01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曾玺凡

近日,长沙市教育局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长沙市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本市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该意见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意见强调坚持党对民办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将按规定遴选公办学校管理人员到相应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担任党组织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并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制度。在规范发展方面,将完善民办学校年度评估制度,强化教育督导与资金监管,市、区县(市)两级均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优质民办学校和成效显著的地区。

意见明确,新筹设民办高中、中职等需符合长沙市教育发展需求并在市级统筹指导下进行。同时,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其职称评审、培训表彰等工作,并支持学校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师培训及柔性聘用银龄教师。

此外,意见提出探索公办优质高中、中职等对口帮扶民办学校,加强教研部门对民办学校的教学科研指导,并落实普通高中“公民同招”政策。通过推进信息公开、支持品牌宣传及广泛宣传民办教育的积极作用与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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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教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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