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无证驾驶出车祸,男子伙同4S店员“顶包”骗保获刑

  三湘都市报   2026-01-17 09:14:3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7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岳求生 李丹 成嘉璐)刚满18岁还未取得驾驶证的甘某,驾驶朋友陈某的车与豪车相撞,为了逃避行政拘留处罚,“义气”朋友们逐一登场——冒充驾驶员顶包的欧某、4S店策划骗保的刘某、配合报险的车主陈某,4人很为这天衣无缝的戏码得意,自以为避免了无证驾驶的责罚,还骗了6万元保费。

1月16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保险诈骗案。

涉案人员。车载记录仪拍摄画面截图​

男子无证驾驶,伙同他人骗保

2023年12月,陈某将车停放在好友甘某家所在小区几日未开走,刚满18周岁还未考取驾照的甘某想开车兜风。在电话征得朋友陈某同意后,驾驶陈某的轿车外出,不料途中与一辆豪车相撞,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后,甘某先后联系了朋友陈某、欧某。陈某又联系了自己买车时在4S店认识的店员刘某。4人聚集事故现场后,刘某在明知甘某系无证驾驶、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情况下,提出“解决方案”:由欧某冒充事故驾驶员“顶包”,陈某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走理赔流程,以此骗取保险金。在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时,欧某谎称自己是驾驶员,并使用本人驾驶证进行了事故登记。依据虚假的事故原因材料,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理赔金共计63310元。

4人本以为一场自导自演的骗局,就此得逞。然而,后续保险公司在例行的理赔复核中发现疑点,如查验当天道路监控视频显示,“驾车人”欧某是事故发生后赶到事发现场;车主陈某的车经过了改装,不属于理赔范畴等。保险公司经过专业调查,发现了在该起事故理赔过程中的骗保证据,2025年7月向公安机关报案,4人联手骗保的事实最终败露。

随后,4人自首并退赔了保险公司的全部损失。

法院:涉案4人均为主犯

2025年10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甘某、欧某、陈某、刘某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4名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均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4人均犯保险诈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任何企图通过伪造事故原因、找人“顶包”等方式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更已触犯刑法,构成保险诈骗罪。

责编:胡元媛

一审:杨昱

二审:黄娟

三审:丁兴威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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