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16 21:56:5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6日讯(通讯员 胡红章 邹斯怡)1月13日晚,湘潭市320国道、姜畲镇棋盘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人受伤。然而,其中一辆逆行的摩托车,在事发后并未停留,径直驶离现场。
接警后,湘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雨湖大队六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查并第一时间调取沿线公共视频。通过视频追踪,民警发现嫌疑车辆是从附近一家卤味店门口驶出的。民警随即前往该店走访,但店老板表示,不认识该摩托车及驾驶人。询问过程中,老板娘在面对民警问及其丈夫去向时,神色闪躲、言语含糊,只称其“家中有事,几天没来”。
这一细节引起民警警觉,民警继续沿摩托车逃逸方向追踪视频,发现该车在往湘乡方向逃逸一段距离后,于不远处停下。一名男性驾驶人下车,在暗处回望事故现场方向,观察良久。
民警果断行动,迅速在停车点附近找到嫌疑车辆。经查询,该车登记车主正是卤味店老板娘。在证据面前,店老板无法再隐瞒,承认当时驾车的正是其丈夫陈某,并通知其前往交警队配合调查。
此时,距案发不到2小时。到案后,驾驶人陈某起初仍抱有侥幸心理,辩称“不知道发生了事故”。然而,民警早已掌握其从出发、发生事故、逃逸至停车点、下车观望交警处置的全过程。
面对铁证,陈某不得不如实交代:自己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非法加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在国道上逆行且未开启灯光,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他选择了逃离现场。
经痕迹比对,其摩托车上的加装伞具留有明显碰撞痕迹,与事故情况吻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依法处理中。
湘潭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任何企图逃避责任的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守法出行,既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家庭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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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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