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16 16:54:48
湖南老乡速集合!杀年猪、灌香肠、晒腊肉,这可是刻进湘人DNA的年味仪式感!一刀下去,盼新年“猪”事大吉!但是,核心边界要拎清:杀年猪自食您开心就好,杀猪卖钱别踩红线!
先上湖南真实案例“暴击”,全是经营性杀猪的血泪坑!
武冈蔡老板压根不是杀年猪,而是把杀猪当“敛财道”!收病死猪跳过检疫直接卖,5531块钱的“快钱”刚揣热,买家上吐下泻找上门,最终“有期徒刑+罚款+公开道歉”三连击,5000块钱换几万窟窿,纯纯自掘违法坑!
岳阳刘大哥更离谱,开猪肉店却搞“无证私宰”,没资质、不检疫狂卖两年,近200万流水看着风光,东窗事发后被判缓刑、罚款8万!案底还背一辈子,这哪是做生意,是“花钱买刑”的血亏买卖!
不少老乡犯迷糊:“杀年猪和杀猪卖肉咋区分?”
杀年猪:农村自养自食,无交易、全合规,年味随便造;杀猪卖肉:只要涉及销售,哪怕收亲戚成本费、卖邻居赚烟酒钱,就是经营性屠宰!必须闯两关:定点屠宰+检疫合格,少一步都违法!
杀年猪是“自家开火”,咋吃都行;杀猪卖肉是“开馆子”,没资质、不检疫必被查!开车要驾照,卖肉守规矩,红线碰不得!
金燕之谈:杀年猪图热闹,卖猪肉守正道!猪肉香不香,合规是王道;年味甜不甜,检疫是底线!别让“图省事”变“惹官司”,别让“贪小利”毁“好年景”!自食年猪随便造,卖肉必过检疫关,吃放心肉、过安稳年,才能“猪”事顺遂!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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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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