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爬”受伤事件引关注 律师解读:违规闯入属自甘风险,责任自负

王晗 范远志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16 17:15:0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王晗 摄影 范远志

“网红打卡”不该以生命安全为赌注,法律红线更不容逾越。

近期,长沙市象鼻窝省级森林公园在全封闭施工期间,因网络“野游攻略”诱导引发的游客违规“野爬”受伤事件,不仅暴露了部分市民安全意识的缺失,更牵扯出违规行为背后的法律责任界定问题,为热衷“小众秘境”探险的公众敲响了警钟。

记者了解到,该公园已实行全封闭管理,北门喇叭循环播报安全提示,施工围挡每隔几十米便设置“禁止入园,后果自负”的公告牌,但仍有游客无视警示,通过破坏围挡、绕行山间小路等方式违规闯入。

针对此类违规“野爬”引发的安全事件,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温定军律师从法律层面给出了明确且专业的解读。他指出,游客擅自进入公园未开放区域,完全忽视事发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最终导致自身受伤,属于自甘风险,其自身对受伤结果具有重大过错。

“自甘风险原则的核心,是行为人明知可能存在危险仍自愿参与,进而需对自身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温定军律师进一步解释,游客在旅游游玩过程中,依法负有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这不仅要求游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更要严格遵从旅游经营者发布的安全警示、使用说明,不得进入未向旅游者开放的场所和设施,也不得参与不适宜的相关活动。

结合此次象鼻窝森林公园的事件,温定军律师强调,根据我国民事法律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判断责任归属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尽到相应义务。如果公园经营者/管理者已通过设置公告牌、循环播报、搭建围挡等方式尽到必要的警示和防护义务,而损害结果完全或主要因游客自身重大过错(如违规闯入禁地、无视安全提示)造成,那么游客需自行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违规‘野爬’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会干扰公园正常施工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可能因占用公共救援资源而承担额外责任。”温定军律师提醒,旅游休闲的前提是安全与合规,切勿为追求“小众体验”“网红打卡”而忽视生命安全与法律底线。

记者了解到,目前象鼻窝森林公园的生态步道、森林防火道、应急设施等建设正在提速推进,建设方呼吁市民耐心等待公园正式安全开放,切勿拿生命安全冒险。相关部门也提示,将持续打击网络平台虚假“野游攻略”传播、违规组织“野爬”收费等行为,全力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新闻多一点:

经查,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浙江省某景区同类纠纷典型案例,法院最终判决景区管理方无责。此外,江西省公布首例野游“双惩”案例——9・27庐山野游事件,多名驴友违规野游被困获救后,不仅被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组织者还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其余9名参与者亦分别被处以罚款。深圳大鹏新区则率先探索户外活动规范化管理模式,已制定实施11项户外活动管理标准,清晰划定禁止进入区、限制活动区及自然灾害危险区,同时积极探索并严格执行“行前报备+有偿救援”管理制度,对各类违规户外活动行为依法作出严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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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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