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26-01-16 10:32:25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3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毛伟明
2025年12月20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为落实国务院水资源税改革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停止执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涉及水资源费征收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编:刘艺
一审:刘艺
二审:陈新科
三审:左丹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