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天破僵局 法院调解促自清

    2026-01-15 13:08:2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许可)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并促成一起强制清算审查案件当事人撤回申请。

据悉,涉案贸易公司股东为陈某某(法定代表人,持股50%)、蔡某某(持股25%)与廖某某(持股25%)三人。此前经法院调解,三名股东已协商一致同意解散公司。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股东之间未能就公司清算事宜达成一致,导致无法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清算组也未能依法成立。股东蔡某某、廖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请求通过司法程序推动清算工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开展审查,深入了解各方诉求与分歧焦点。法官发现,股东间虽存在较大分歧,但仍有协商空间,遂多次组织沟通、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清算中的实际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建议。最终,在法官主持下,三名股东重新达成共识,决定自行清算并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清算申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撤诉,全程仅用32天,不仅高效化解了公司清算的程序僵局,降低了各方成本,也为股东化解矛盾、维系良好商业关系创造了条件,是该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责编:刘双昀

一审:刘双昀

二审:曾金春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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