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5 12:57:22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肖佳政)近日,郴州市、邵阳市、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南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并联合发布《南岭宣言》,旨在通过跨区域司法协作,系统化、制度化推进南岭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为华南地区生态安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南岭地处湘南,是长江与珠江水系的重要分水岭,生态功能突出、文化意义深远。此次三地法院携手,将以“守护生态系统完整、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为共同目标,构建“协同联动、共建共治”的司法保护新机制。协议明确设立南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八大协作机制,包括联席会议、委托合作、要案会商、交流研讨、信息共享、案例发布、联合宣传和共建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区域环境司法专业化与规范化水平。
在发布的《南岭宣言》中,三地法院郑重作出5项承诺:一是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职责;二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落实最严格法治,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四是推动多元共治,加强司法与行政、公众协同;五是坚持生态惠民,保障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此次协作是破解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管辖难、执行难、标准不一等问题的重要创新。下一步,三地法院将切实推动协议落地,深化审判协同与资源整合,以高质量司法守护南岭绿水青山,助力区域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南岭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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