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6-01-14 19:17:1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钟玲 付琦)婚后注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离婚时已价值百万元,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1月14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自媒体账号的离婚纠纷案件,明确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账号注册运营方补偿另一方账号价值的40%。
百万粉丝主播离婚,自媒体账号归属成争议
2018年,陈宇与刘茜相恋后登记结婚。婚后,刘茜以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抖音账号并开启直播。不久后,账号粉丝量迅速增长到百万余人,刘茜也获得相应的直播收入。
2024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两人闹上法院,都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对由刘茜运营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争议。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抖音账号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论为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
法院:运营方补偿另一方账号价值的40%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抖音账号粉丝量达百万级,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该短视频账号在陈宇与刘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和运营,账号的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评估机构从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等方面,通过市场走访调查、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法院认为,刘茜的自媒体账号是其凭借个人才华、特长、风格建立起来的独特形象,账号也一直由刘茜负责运营维护,其价值附着了主播个人较强的人身属性,因此在财产分割上应当采取账号归刘茜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陈宇的方式。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陈宇享有该账号价值的40%,判决刘茜补偿账号价值的40%给陈宇。
一审判决后,陈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自媒体账号可作为财产分割
法官介绍,网络空间虽为虚拟,但其带来的经济价值客观真实,相关自媒体账号能通过平台流量收入、广告引流、商品出售等方式带来收益,账号本身必然具有一定价值。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不论是共同经营还是个人经营,当拥有一定粉丝数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时,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法官认为,关于自媒体账号活跃度与互动价值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本案中,双方就短视频账号价值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符合法律规定,是现有情况下最合理的价值认定方法。再加上自媒体账号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主播本人的经营能力和市场行情需求,这类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稳定性差,又有较强的人身归属性,不能当作普通财产进行分割。
在处理此类虚拟财产分割纠纷时,一般采用将账号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并根据评估的价值由其向另一方补偿的方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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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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