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4 16:56:5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元丰)近日,资兴市某购物中心内一家品牌旗舰店顺利开业,店内人流如织,生意红火。这热闹景象的背后,离不开资兴市人民法院在化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中展现出的司法智慧与担当。
此前,资兴市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郴州市某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方支付欠付租金、滞纳金、免租期租金及违约金共计300余万元,同时限期腾退其位于某城市广场的大型超市租赁场地。因被告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阶段,双方对立情绪明显:被执行企业以场地被锁门、断电导致货物损失为由,要求抵扣或免除相关费用;申请执行企业则迫切希望收回场地,以免影响后续招商,造成更大经济损失。面对可能因强制腾空导致矛盾激化、资产价值受损的局面,资兴法院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队,多次深入现场勘查,清点物品、核实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
法院干警从切实减少双方损失、助力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释法明理,引导共赢。最终,创新性地促成双方达成“以物抵债、高效腾退”的执行和解方案:被执行人将场地内现有的电梯、货架等财产折价抵扣部分债务,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主动、迅速地完成了搬迁,场地得以顺利、平稳交还。
该案的成功处理,是资兴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写照。法院没有采取简单强制的执行方式,而是通过柔性司法、善意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涉案企业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仅妥善化解了矛盾,更保障了重点商业项目的及时推进,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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