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印发指导意见 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12 11:50:40

进一步加强党对新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州新兴领域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近日,湘西州民政局联合湘西州委社会工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任务。要强化政治引领,把准发展方向。各综合(行业)党委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全覆盖开展1次所属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健全组织体系,扩大“两个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通过行业联建、区域共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实现覆盖;暂时无党员的,按“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的原则,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选派党建指导员。新成立的新社会组织,同步推动党组织组建。理顺指导关系,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在各级两新工委、综合(行业)党委、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协助指导本商协会会员单位加强党建工作;要规范组织生活,提升党建质量。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发展党员,促进规范建设;要注重作用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健全产业链党建工作机制,服务中心大局,鼓励与社区、企业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结对共建。

《意见》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党建”原则,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向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并鼓励选派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典型宣传,讲好新社会组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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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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