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9 17:55:5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9日讯(通讯员 方岳婷)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某广告公司与某景区管理公司之间的定作合同纠纷,以柔性司法促成双方和解,既化解企业难题,也为县域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暖流。
原告某广告公司与被告某景区管理公司系长期合作关系。2021年,双方业务代表通过“线上沟通、线下确认”的方式约定由某广告公司为某景区管理公司设计制作一批广告标识物料。合同签订后,某广告公司依约完成了制作到安装的全程工作,相关物料也已投入使用。但某景区管理公司因资金紧张,迟迟未将款项结清。经多次催讨无果后,某广告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此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若机械判决景区管理公司付款,可能使其本就紧张的资金链雪上加霜;而对于广告公司而言,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周期长、款项回收难的问题,无法真正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为此,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企业代表深入沟通,确立了“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案件处理思路。法官通过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从双方各自的角度出发寻找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双方摒弃了对立情绪,从共渡时艰、着眼长远的合作角度出发,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该案圆满解决。
营商环境的温度,中小企业感受最直接;司法服务的质效,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下一步,平江法院将继续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不断优化涉企纠纷化解机制,以更高效、更暖心、更专业的司法服务,以个案公正汇聚营商环境“暖流”,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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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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