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9 17:52:4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9日讯(通讯员 李德福 肖攀林 记者 郑丹枚)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伤情鉴定争议,在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下终于真相大白。1月8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就一起历时多年的立案监督申请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通过"阳光司法"化解群众心结。
这起纠纷要追溯到2019年11月,当事人肖某在与亲属的争执中受伤。令人困惑的是,公安机关先后委托的两份鉴定报告结论不一:一份认定为轻伤,另一份却显示为轻微伤。由于证据存疑,绥宁县公安局最终依据轻微伤结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但肖某始终不服,于2025年10月17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听证现场座无虚席。除案件当事人外,还特别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专业法医、值班律师等多方代表参与,确保听证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承办检察官李德福通过多媒体示证,详细展示了案件证据链条。申诉人肖某情绪激动地陈述了自己的诉求。"我的伤情明明是轻伤,为何得不到公正处理?"面对当事人的质疑,受邀法医专家当场答疑解惑,从医学专业角度解释了损伤评定标准。
法医团队指出,虽然肖某的损伤表面符合轻伤标准,但深入分析发现,其伤势实为外力与自身既往疾病共同作用所致。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总则规定,此类情况应降级评定为轻微伤。这一专业解释让在场人员豁然开朗。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充分讨论和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令人欣慰的是,原本满腹委屈的肖某在了解专业鉴定依据后,最终表示接受处理结果。针对其提出的民事赔偿诉求,相关部门承诺将依法组织调解,推动矛盾化解。此次听证会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厘清了事实,解释了法律,有效回应了群众诉求,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深化诉源治理的积极实践。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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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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