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汨罗市检察院获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2026-01-09 14:45:4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9日讯(通讯员 王丹)1月7日,汨罗市检察院获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牌匾,该荣誉由中央文明委组织评选,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集体表彰。市政府副处级干部、市创建办主任吴侃,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出席授牌。

接过牌匾,汨罗市检察院检察长黎浩表示,这一荣誉源于该院近年来推动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不懈努力。该院将本土“求索精神、骆驼精神”融入队伍建设,创新“党建+文明创建”机制,通过56项内部制度规范司法权运行,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文明创建不仅注重文化氛围,更落实于为民司法的实践中。该院聚焦民生关切,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生鲜灯”下架、规范药品管理、整治汽修行业危废处置,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生态环境。同时,在支持农民工讨薪、打造“汨检·香草青青”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等方面积极作为,持续传递司法温度。

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该院主动为重大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通过专项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绿水青山,实现检察工作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

立足新起点,汨罗市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文明创建成果向履职效能转化,为汨罗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责编:张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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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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