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6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6-01-09 08:44:45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性较大,须经许可才能售卖,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行为。当前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6起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依法经营。

案例一

1月6日,资阳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相关线索后,联合新桥河镇派出所、新桥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新桥河镇内一超市进行突击检查。在其仓库,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经现场清点,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619件。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全部非法经营产品予以扣押,转移至专用安全仓库存放,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应急管理部门已对该个体经营户正式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二

2025年12月23日,资阳区迎风桥镇派出所民警在迎风桥镇应清便民商店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鞭炮案件。经核查,温某为获取利益于2025年6月在汉寿县的一家烟花店购进25箱烟花和20挂鞭炮用于销售。温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12月24日,资阳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三

2025年12月23日,接群众举报,沅江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局执法人员对沅江市草尾四码头华辉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门店后民房内储存有各类烟花爆竹210件(挂),嫌疑人已非法销售230元烟花爆竹。周某辉违规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依法查扣现场的烟花爆竹,并立案开展调查。

案例四

2025年12月26 日,南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开展城区烟花爆竹禁售巡查时,发现一辆停靠在某红白喜事门店附近的面包车形迹可疑。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在该车辆内查获6桶鞭炮、2个礼花及一批烟花爆竹产品。经调查取证,该门店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转移至店外的普通面包车内进行隐蔽存放和违规售卖,涉事车辆并非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其储存和运输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场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案例五

2025年12月28日,南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开展城区烟花爆竹禁售巡查时发现,廖某经营的南县南洲沿湖路乐又乐超市房屋内储存烟花爆竹,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南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案例六

2025年12月29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对南县南洲先才唯一食品批发部兴盛路分店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经营者罗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南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责编: 吕珍

一审: 吕珍

二审:喻志科

三审:周韬

来源: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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