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1-08 17:03:0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曾艳梅)“听证员一致同意本院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本院将综合案情,参考听证意见,依法作出审查结论。”近日,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仔细听取案件基本情况与审查意见,经充分评议,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
近年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阳光司法建设,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关键环节,实现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时,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2025年3月,检察官将听证会搬到案发地所在乡镇。通过现场释法说理,既让村民认识到非法狩猎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也让参与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务实努力,有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监督不仅要走出去,也要主动请进来。2025年5月,苏仙区检察院举行“彩虹启航 检爱护未”检察开放日活动,正式启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彩虹工作室”,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通过沉浸式体验与互动交流,各界代表近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共同绘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图景。
借助“外脑”智慧,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2025年6月,为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苏仙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开展监督。人民监督员围绕证据审查、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核心环节,听取评查汇报,深入分析办案亮点与不足,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把脉开方”。
下一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阳光司法建设,拓宽群众参与检察监督的渠道,推动人民监督员实质化、深层次参与检察履职,在巩固十种监督全覆盖基础上持续发力,共同推动高质效监督办案落地见效。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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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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