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执行新解:读懂孩子心,让爱不缺席

李文科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8 16:48:4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李文科

“爸爸!”当四岁的小梅挣脱妈妈的手,一头扑进胡先生怀里时,调解室里的空气仿佛都被这份久别重逢的温情融化。

这一幕,距离胡先生上次探视已过去近半年。这份迟到的拥抱,源于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卓翔用耐心与温情,慢慢缝合了亲子间的裂痕。

离婚约定探视权,履行受阻起纷争

故事要从2025年1月说起。胡先生与张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婚生女小梅(化名)年满八周岁前由张女士直接抚养,期间抚养费由张女士自行承担,胡先生享有探望权,张女士需履行协助义务。

胡先生满心期待每一次探视机会,这是他维系父女情感的重要纽带。可没想到,张女士却以“小梅不愿意见面”为由,多次阻挠胡先生行使探视权。近一年时间里,胡先生仅见过小梅一次。长期的亲子分离让胡先生既焦虑又无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孩子的情感需求,他依法向永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12月,该案交由执行法官卓翔办理。第一次沟通时,张女士态度坚决:“是小梅自己不想见他,不信你问问她自己!”

细察端倪破僵局,亲子观察见真心

在小梅的回答中,执行法官卓翔却察觉到一个细节:当她小声说“爸爸不好”时,眼睛总不自觉地往妈妈身上瞟。“孩子的话里,可能藏着没说出口的委屈”。卓翔没有急于下判断,而是把“读懂孩子的心”当成了破局的关键,他深知,探视权看似是父母的权利,实则是孩子渴望亲情陪伴的“情感刚需”。为让小梅卸下心理包袱说出真话,卓翔特意在法院内设了一间“亲子观察室”,让父女在没有压力和外界干扰的环境里自然相处,不用刻意“表演”,再根据孩子的作息和双方的时间,打磨出一份“人性化探视方案”,不让探视变成负担。

果然,在卓翔的耐心疏导下,小梅忍不住哭着说:“妈妈说爸爸不要我了……可我好想爸爸,想跟爸爸玩。”这句话,深深触动了在场所有人。

释法明理醒初心,承诺护航亲子情

卓翔当即对张女士释法明理:“法律既保护您作为直接抚养人的合法权利,也明确保障孩子享有父爱、与父亲正常交往的权利。您无意中的一句话,可能给孩子心里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您看,孩子的行动很诚实,她对父亲的依恋从未消失。我们强制执行,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为了把孩子本该拥有的亲情,重新还给她。如果因大人的恩怨,持续剥夺孩子享受父爱的权利,不仅您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强制措施,更会给孩子造成难以弥补的情感缺失,这岂不是和您爱孩子的初衷背道而驰?”

当张女士在“亲子见面会”上,亲眼看到孩子紧紧抱着胡先生不肯松手的模样,终于幡然醒悟:自己的怨怼与执念,险些铸成一个以爱为名的牢笼,囚禁了孩子对父爱的渴望。她哭泣着说道:“是我错了,不该教孩子说谎,以后我一定好好配合”。

在达成和解后,双方并非仅仅签字了事,而是在法官见证下,共同签署一份内容具体、语言恳切的《探视履行承诺书》。这份文件不仅载明了法律义务,更强调了父母双方作为合作者对于孩子共同的爱与责任,强化情感约束。

如今,胡先生每月都能按时见到孩子,陪她逛街买衣服、去游乐场游玩;张女士也不再从中阻拦,时常还会主动告诉孩子“爸爸要来看你啦”,亲子关系愈发融洽。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探视权执行的终点,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让爱回家”。在未成年人保护的道路上,永定区法院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更积极、更专业、更温暖的司法姿态,不断探索深层次、广维度的保护路径,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享有被充分尊重与保障的快乐童年,奔赴美好未来。

事了情未了,法治护童心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直接抚养方应履行协助义务,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必然要求。阻挠、剥夺对方探视权,不仅侵犯了父母的合法权利,更可能对孩子的情感发育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法院在执行探视权案件时,始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综合考量孩子的真实意愿、身心特点等因素,灵活采取“亲子观察”“个性化探视方案”等举措,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守护亲子情感。希望离异父母能以孩子利益为重,用包容与理解为孩子营造温暖和谐的成长环境,让亲情不因离婚而褪色。

责编: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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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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