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湘西情结

李怀宇   《书屋》   2026-01-08 16:05:09

金庸​先生

文/李怀宇

1936年7月,金庸从海宁县袁花中心小学高小毕业。小学时期读的书中,得益最多、记忆最深的是邹韬奋所撰的《萍踪寄语》《萍踪忆语》等世界各地旅行记,以及其主编的《生活周报》。金庸自称本来年轻时想做一个外交官,周游世界。是年秋,金庸考入浙江省立嘉兴初级中学,初一时,喜读学校图书馆丰富的藏书。金庸向池田大作谈到巴金时说:“回忆我在中学之时,男女学生读得最普遍的是两位作家,一是巴金,二是俄国的屠格涅夫。对于我们这一代的青年,巴金先生几乎是我们唯一喜爱而敬佩的当代中国作家。鲁迅先生太深刻而锋锐、太强调严肃的社会主义;周作人意境冲淡而含意深远,非我们年轻人所能引起共鸣;老舍嬉皮笑脸,似乎不太认真;沈从文的文章美得出奇,但他所写的湘西,对于我们江南人似乎充满异国情调;茅盾的革命情怀我们不大了解。”

1963年,金庸写下《谈〈彷徨与抉择〉》长文,留下了珍贵的记忆:“我故乡是浙江海宁的一个小镇,叫做袁花,镇上给日本兵烧得一根柱子也没剩下。我的家当然也是烧得干干净净,衣物财产毁了,倒也没有什么,只是数百年祖宗积下来藏书的毁灭,曾使我父亲和哥哥大哭了几场。当时我还不知道书籍的宝贵,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也真应当大哭一场才好。”

在家乡的中学里,金庸觉得“沈从文的文章美得出奇,但他所写的湘西,对于我们江南人似乎充满异国情调”。后来在抗战的离乱岁月里,金庸前后在湘西住了两年,“异国情调”渐渐变成“如歌行板”。

“将军后人”沈从文在十三岁时进了当地举办的预备兵技术班。他在班里学不到什么军事知识,却跟一个名叫“滕师傅”的老教头交上了朋友。滕师傅好像是一个从侠义小说中跑出来的人物,真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皆能。少年沈从文对滕师傅敬佩异常。在沈从文看来,湘西有种混合着浪漫情绪与宗教意识的游侠精神。他在《湘西·凤凰》中说:“游侠者精神的浸润,产生过去,且将形成未来。”而金庸在湘西游侠精神的浸润下,记录了过去的民歌,日后又创造了武侠世界里的湘西书写。

金庸在《民歌中的讥刺》中回忆:“抗战时我曾在湘西住过两年,那地方就是沈从文《边城》这部小说中翠翠的故乡,当地汉人苗人没一个不会唱歌,几乎没一个不是出口成歌的歌手,对于他们,唱歌就是言语的一部分。冬天的晚上,我和他们一齐围着从地下挖起来的大树根烤火,一面从火堆里捡起烤热了的红薯吃,一面听他们你歌我和地唱着,我就用铅笔一首首地记录下来,一共记了厚厚的三大册,总数有一千余首。”

《飞狐外传》第六章《紫衣女郎》中的“少停酒菜送上,湖南人吃饭,筷极长,碗极大,辣味甚重,胡斐虽不喜辣,但菜肴每味皆浓,颇有豪迈之风”,描写的是金庸当年入湘的体验。而在《飞狐外传》第十章《七心海棠》中,金庸借王铁匠之口唱起洞庭湖边的情歌: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民歌如酒,而酒也妙。《笑傲江湖》第二回《聆秘》:“大师哥忽然闻到街上酒香扑鼻,一看之下,原来是个叫化子手拿葫芦,一股劲儿的口对葫芦喝酒。大师哥登时酒瘾大发,上前和那化子攀谈,赞他的酒好香,又问那是什么酒。那化子道:‘这是猴儿酒!’大师哥道:‘什么叫猴儿酒?’那化子说道:‘湘西山林中的猴儿会用果子酿酒。猴儿采的果子最鲜最甜,因此酿出来的酒也极好。’这化子在山中遇上了,刚好猴群不在,便偷了三葫芦酒,还捉了一头小猴儿,喏,就是这家伙了。”写的应是金庸当年在湘西的见闻。

在《谈〈彷徨与抉择〉》中,金庸更有详细的回忆:

抗战期间,我曾在湘西农村中住过一段时期,就是沈从文小说《边城》所描写的那个地方。那年春天,农村中发生了天花。我所住地方附近的三个农村,十分之七八的大人和小孩都染上了。农村中没有半点医药设备,短短一个月之内,我所相识的农民死了五十多人,幸而没死的,脸上也都留下了难看的疤痕。我当然知道,只要事先种了牛痘,就可以防止天花的传染,即使在染上之后,如果有适当的医药照料,大多数人也可以保全生命。但这些农村之中,大多数人家是数代没有一张桌子没有一张椅子的,在大雪纷飞的严寒天时中也是没有鞋子袜子穿的,一百人中是难得有一个人识字的,谈得上什么种牛痘和看医生?

那时候和我最好的是一位姓覃的农民朋友。他不识字,然而是唱山歌的好手。他比我稍大几岁,我常跟着他去捉鱼、钓田鸡、打山鸡。那时他正和邻村的一个姑娘在热恋之中。湘西农村中的恋爱很是罗曼蒂克,男的女的隔着一条小溪,躲在茶花后面你一曲我一曲地唱着山歌。这些山歌的调子很少变化,歌词是每个人即兴编造。他和那位姑娘在晓风之中、明月之下,不知已唱了几千几万首山歌,每块岩石、每一株桐树都记住了他俩缠绵的深情的歌声了。忽然之间,他也染上了天花。他母亲、哥哥、妹子,都在这场天花中死了,家中只剩了他一人,只有邻居和那位姑娘帮他煮饭烧水。

这天我去看他,带了几斤米和一只鸡去。刚坐下不久(坐在草织的圆垫上,没有凳子的),县里来了催钱粮的税吏。我朋友的田早在七八年前就卖了给人,但那买田的有钱人设法不转钱粮户册,每年的钱粮仍是要我朋友家缴纳,长期来交涉和哀求都没有用。这一次钱粮当然缴不出,那税吏就要收“草鞋钱”——他从县里走了几十里路,草鞋走烂了,不缴钱粮就得给草鞋钱,他好买了草鞋,过几天再来。

税吏所收的“草鞋钱”,其实就是迟交钱粮的利息,这次付了草鞋钱,过得十天半月,他又会来征收钱粮。别人的田地要你纳税,那当然是非常的不公平。我当时气愤地向那税吏交涉,他却说这不管他事,县里的粮簿上记着的是我那朋友的名字。

后来我的朋友病好了,一个英俊的青年变成了满脸痘疤。他一头牛和三口猪都卖了,用来埋葬他母亲、哥哥和妹子,从此成为赤贫。小说和戏剧中的女主角都忠于爱情,不计较情郎的贫富,但现实生活中却并不都是这样。我朋友的姑娘不久就嫁了别人。田野间和山坡上仍旧飘扬着醉人如酒的恋歌,可是永远和我朋友无份了。他成日痴痴呆呆,对什么都失却了兴趣。我想同他一起到县政府去交涉,改了粮册上名字,他也一样不关心了,只说:“没有用的,命中注定的。”他一生之中再也没了幸福,或许,他还是死了的好。

这位不识字、唱山歌的朋友,成了日后金庸小说创作中的原型之一。“不识字”的主角,往往有“大智慧”。朋友的姑娘嫁了别人的故事,金庸也写了好几个,可惜结局往往让人意难平。“命中注定”的人物故事,倒是人间常态,只是金庸喜欢给人物加上一点喜剧的结局,算是对现实与命运的无力抗争,平添“成人童话”的色彩。

金庸也目睹了另一种意义上的人间惨事:

湘西有许多苗人,千百年前就被汉人赶到了贫瘠的山里。汉人的官吏和土豪恶霸常常欺侮他们,每过十年八年,苗人忍无可忍,便会爆发一次武装反击。我在湘西时,最近一次的汉苗冲突过去还不久,农村中流传着各种各样汉苗互相杀戮的事迹。汉人有新式枪械,人数又多,每次冲突自然总是苗人失败。我在乡下的市集上看到苗人和汉人交易,苗人总是很少说话,对于轻薄汉人的侮辱和嘲笑只是默默忍受,交易上吃了亏,也不敢有什么争执。有一晚天下大雪,我在一家农民家里作客,听到一个保长喝醉了酒,口齿模糊地吹嘘他如何手执快枪冲入苗寨,如何奸淫苗人的姑娘、抢劫他们的财物。火堆旁的听众大都是贫穷的农民,但他们都觉得,欺侮苗人是很应该的,他这样做不是不道德,反而是个英雄。我忍不住向那保长挺撞了几句,说:“如果别人这样欺侮你的女儿,你心中怎样?”他大怒之下,从此和我成了仇人。

日后,金庸在小说中写不同帮派、族群之间的冲突,倒是数不胜数。那个大怒之下和金庸成了仇人的保长,常常在小说中受到侠客的修理。现实中无法惩恶扬善,小说中可以快意恩仇,这便成了他写作的力量之一。

沈从文喜欢强调自己的农村背景,自称“乡下人”:“我实在是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无骄傲,也不在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憎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中人截然不同!他保守,顽固,爱土地,也不缺少机警,却不甚懂诡诈。他对一切事照例十分认真,似乎太认真了,这认真处某一时就不免成为‘傻头傻脑’。”而金庸的小说《连城诀》的主角狄云就是一个傻头傻脑的“乡下人”。

《连城诀》开头《乡下人进城》,说“那是湘西沅陵南郊的麻溪铺乡下”,这故事铺排开来,却是人间惨事,一件又接一件,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人淡如菊》一节倒是印证了“小说和戏剧中的女主角都忠于爱情”,却以无比凄美的悲剧收场。正当书中人物陷入无尽黑暗之中,金庸大笔一挥,还是加了一个光明的尾巴:“她满脸欢笑,向他飞奔过来,又笑又叫:‘我等了你这么久!我知道你终于会回来的。你如不来,我要在这里等你十年,你十年不来,我到江湖上找你一百年!’”

这怎么可能?如此黑暗的世界,这般惨淡的人生,结局竟是如此光明、这般欢乐。

沈从文《边城》的结尾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结局,回不回来,有无限的可能、不尽的遐想。

金庸设计《连城诀》的结局,是在向沈从文致敬呢,还是给“没有用的,命中注定的”朋友以人生的希望?

相比之下,《雪山飞狐》的结局留给读者无尽的悠思:“胡斐到底能不能平安归来和她相会?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

责编:罗嘉凌

一审:黄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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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范彬

来源:《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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