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2026-01-08 09:07:10
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点”等成品油非法违法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对5起“黑加油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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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5年6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黄兴镇敢胜村樟树二组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在为其他车辆加注汽油。经调查,当事人章某自2025年1月起,多次利用该面包车在此地违法销售汽油,累计销售金额50余万元。
2025年7月15日,因章某涉嫌危险作业罪,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
2025年7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应急管理部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发现王某艳、易某、胡某三人在黄兴镇某停车场内合伙从事非法经营柴油活动。经查,三人自2024年5月起,使用小型面包车违法销售柴油,累计销售额达168万余元。
2025年8月19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对违法经营的柴油依法予以没收。
案例三
2025年7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黄花镇辖区内查获一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窝点。现场发现三台改装储油车辆,车内分别存有汽油、柴油。经查,该成品油来自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系利用改装车辆进行流动销售,油品由8名人员批发后分销,销售违法所得共计392万余元。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未经许可经营、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立案9起,查处9人,并将其中2名涉嫌危险作业罪的嫌疑人移送长沙县公安局。
案例四
2025年7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长龙街道、交管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在长龙街道开元路与东十一路交汇处进行核查,现场查获一辆运输柴油的轻型厢式货车。经核实,货车司机黄某发在2025年5月至7月间,驾驶该车对外违法出售柴油246次,销售金额达54万余元。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黄某发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非法销售的柴油予以没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
2025年7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根据举报线索,在星沙街道某闲置空地发现一辆厢式货车非法销售柴油。经调查,黄某某、丁某、陈某三人合伙出资48万元,利用一台厢式货车(车牌号为川A4***E)加装油罐进行柴油销售,车内油罐存储柴油9150kg,销售金额累计74万余元。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黄某某、丁某、陈某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罚款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经营的柴油,并对黄某某、丁某、陈某涉嫌危险作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编: 吕珍
一审: 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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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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