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光照亮法治之路——汨罗市委宣传部、汨罗市检察院举行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

    2026-01-07 16:51:1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丹)冬日暖阳下,汨罗市检察院洋溢着喜庆的氛围。1月7日,汨罗市政府副处级干部、市创建办主任吴侃受中央、省、市文明办委托,将“全国文明单位”这块沉甸甸的牌匾郑重授予汨罗市检察院。汨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吴朝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志鹏,与汨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黎浩及全体班子成员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

“祝贺汨罗市检察院摘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奖项。”吴侃在授牌仪式上表示,“感谢检察院为汨罗文明城市创建作出的突出贡献,期待检察院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城市文明建设再立新功。”

接过这份荣誉,黎浩回顾了创建历程:“这是汨罗检察发展史上值得铭记的一页。这份荣誉,承载着上级检察机关和汨罗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凝聚着历届党组的接续奋斗。从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到全国文明单位,我们始终将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未来,我们将以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让文明之光与法治实践交相辉映,为汨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大的检察动能。”

走进今天的汨罗检察院,焕然一新的不只是硬件设施。青年公寓暖意融融,图书室书香四溢,文化长廊底蕴深厚,12309检察服务中心高效便捷——处处彰显着文明创建的深度与温度。

真正的文明气象,远不止于环境的焕新。该院深挖汨罗深厚的文化底蕴,将“求索精神、骆驼精神、龙舟精神”融入检察血脉。干警们走进屈子书院感悟家国情怀,在任弼时纪念馆重温初心使命,从湖湘文脉中汲取精神滋养,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文明创建绝不是‘面子工程’,而是固本强基的系统工程。”黎浩道出了创建的真谛。该院创新“党建+文明创建”模式,56项内部制度监督覆盖检察权运行全流程,严管与厚爱并重,锻造了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司法的温度,在于将“人民至上”融入每一个履职细节,体现在一桩桩、一件件关乎民生的案件中。从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推动“美颜神器”全面下架,到规范药品管理精准监督——根治“人证分离”、落实“药师在岗”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再到破解危废处置难题——推动汽修行业从“角落油桶”到“全程可溯”;从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到打造“汨检香草青青”品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再到实质性化解多年信访积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汨罗检察始终以民生关切为履职方向,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

服务大局,汨罗检察从未缺席。从为重大项目提供法治护航,到助力乡村振兴;从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到运用公益诉讼利剑守护绿水青山,汨罗检察的履职足迹,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

“全国文明单位”是里程碑,更是新起点。站在新的历史坐标上,汨罗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将荣誉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自觉追求,为推进汨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让文明之光照亮公平正义的每一程。

组稿:陶江云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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