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杂评】郭光文:“公恩”不可私谢

  新湘评论   2026-01-07 16:19:59

某县党委换届时,一名年轻的乡镇党委书记,经组织部门考察和上级党委研究决定,提拔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此人走马上任后,县委书记一面向其暗示自己“苦心运作”的功劳;一面向其表达将会“继续关心”的意图。“天真”的他为“感恩”,对县委书记言听计从,配合其大搞卖官买官、行贿受贿。后来由于东窗事发,双双落马。人们在为这名年轻干部扼腕长叹的同时,也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公恩’不可私谢!”

“公恩”私谢违背了中华传统美德。史书记载,西晋名将羊祜有个习惯,凡是他为谋划军国大事而写的底稿,他都一律焚毁。这样既可以做到保密,又不致炫耀自己。他推荐了许多贤能之士入朝,却从不标榜自己的举荐之功。用他的话说:“拜爵公朝,谢恩私门,吾所不取也。”意思是说,选贤任能是国家的事情,不能让被选者感激私人。从此“‘公恩’不私谢”,既成了古今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名言,更成为古代官员的一种道德准则。

“公恩”私谢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我们不难看到,在形形色色的假公济私行为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借办公事而售私恩。比如当权者明明为公办事,却非要伪装成因为是你才办这事,所以你要谢他的恩。遗憾的是,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对此并不以为意,往往通过感情投资、利益输送等方式回报特定领导,结成私人关系链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搞山头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任人唯亲、排除异己,凭借的正是办公事的便利,兜售的则是私人的恩典。其中尤其突出的,就是在选人用人上搞“拜爵公朝,谢恩私门”那一套。一方把对组织的感恩变成对个人的感恩;一方则把党的干部变成自己的“家臣”。其结果就是“投桃报李”,导致政治生态污浊,社会风气败坏,最终恶性循环成“圈子文化”。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警惕这种“精致的功利主义”,切实避免将组织培养异化为个人利益交换。

“公恩”私谢抹杀了组织关键作用。我们党员干部,既是社会的组成者,更是组织的一分子。因此,个人的成长和进步离开了组织,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应该看到,组织所拥有的公权是人民给的,不论谁来做具体执行人,都代表的是组织,而不是某个领导的个人行为。当然,我们并不否定有些同志在其成长进步的道路上,确实得到了某个领导干部的关心和帮助。但是必须知道,这主要是党组织赋予了他这方面的责任,而不是其个人的什么赏赐。

正因为如此,倘若真的需要感谢的话,那么就要感谢人民的养育和组织的关心,并把这种养育和关心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来报答党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这才是真正的“感恩”。如果我们把各级组织的培养和提携,误认作某个领导的恩典和施舍,继而“公恩”私谢,那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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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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